行为准则

湖南现代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干部管理十条


第一条 忠党爱国。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决服从组织安排。热爱祖国,自觉认同、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利益。

第二条 公道正派。坚持原则,敢于动真碰硬,敢于抵制不正之风。不任人唯亲,不搞团团伙伙,不拉帮结派,不迎合阿谀。

第三条 服从大局。时刻以公司整体利益为重,先公后私,严守组织纪律,坚决执行公司决策部署,不打折扣,不谈条件。

第四条 以身作则。凡是要求员工做到的,自己率先做到。凡是要求员工不准做的,自己坚决不做。

第五条 奋勇争先。干事创业,身先士卒,时刻冲锋在前。攻坚克难,勇于担当,始终发挥表率作用。

第六条 求真务实。躬身入局,实事求是,正确把握事业规律。脚踏实地,说实话、办实事、求实效。

第七条 勤学进取。始终保持开放心态,持续学习,不断提升专业水平与全局视野。常怀进取之心,主动作为,开拓创新。

第八条 精诚团结。抱利他之心,行利他之事。领导下属或与同事合作,多谈共情与共赢,少谈是非和得失。

第九条 推功揽过。除了教练之功,所有的功劳,都要推到员工身上。除了法纪之过,所有的过错,都要揽到自己身上。

第十条 廉洁自律。绝不利用职务便利和公司资源谋取私利,收受回扣、钱财、贵重礼品等。绝不将公司客户和业务介绍到其他公司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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